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需紧急采购一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设备,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检验,以便快速准确的为临床做出诊断进而及时准确的治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文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中的要求:各采购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文件齐财发〔2020〕4号文件: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简化政府采购流程要求:对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控服装等,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可不履行政府采购流程,由医疗卫生等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直接购置。因医院急需该设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进行采购。该项目以院内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QYYFY2020-03号
3.项目预算:见需求一览表(每包超采购预算报价做无效处理)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立式蒸汽灭菌器/传递窗 | 2台/4个 | 9.5 |
2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台 | 35.0 |
3 | B2生物安全柜 | 1台 | 6.8 |
4 | A2生物安全柜 | 2台 | 9.5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3.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非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3.4银行开户许可证;
3.5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须知:
1、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在齐齐哈尔市市区指定地点;报价组成:商品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价格;
2、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正确填写,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报价,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网上上传询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组成及注意事项:
1.询价通知书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非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如没有型号必须注明规格及材质)、供货时间以及提交的产品报价,如响应文件组成不完整将导致投标无效。
7.询价文件组成部分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红色鲜章,否则响应无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请于2020年4月23日9:00—2020年4月23日16:00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办。采购办邮箱qydyfycgb@163.com。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2020年4月23日16:00
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自行下载。
3.网址:http://www.qqhryxyfudyyy.org.cn
4.对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的质疑时限: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医院不再受理。
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医院不在另行通知。
六、开标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向阳大街24号院)二楼会议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将询价文件(以PDF格式,打包压缩成电子版询价文件)在2020年4月23日16:00前准时发送至采购办邮箱,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医院采购办 电话:0452-6866779
联 系 人: 杨老师附件1:采购需求.doc
附件2:询价通知书.xlsx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