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召开我院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截止到3月3日前
2.要求
(1)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对其他党员进行评议,但本人不作为评议对象。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应理解为预备党员应作为评议对象,但不评定等次。
(2)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发言,查摆问题也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查摆。
(3)基层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到联系点党支部督导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要对党支部工作报告、党支部委会和支部委员问题清单、会议程序、主持人讲话稿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并在会上进行点评。
(4)做好会议记录。要将会前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上。
(5)各党支部于3月3日前将附件1.2.3.4.5上报医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医院).doc
附件3: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5:未参加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党员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