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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通知
关于做好“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2    来源:附属一院    浏览:10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和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示范表率带动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院各党支部中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在组织关系隶属医院党委的正式党员中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医院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务部门干部中评选。

二、名额分配

拟评选先进典型54个,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担当作为,在推进医院重点工作等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中业绩突出。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其他党员立足本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在服务医院发展、服务社会进步中示范作用明显。重点考虑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评选,注重在主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中表现突出的党员中评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很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教学科研进步、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等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在党建“双创”选树、党建品牌创建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医院重大工作中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在推动医疗新技术、医疗质量、护理优质服务、教学科研发展、服务社会方面表现突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实年”活动,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等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深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排名靠前,年度内无不良影响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四、评选方法

1.层层组织推荐。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差额推选,差额比例不少于20%并排序。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按照名额差额推选,差额比例不应少于20%。

2.广泛征求意见。各党支部要充分听取所属党支部、党员、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深入了解拟推荐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和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确定推荐对象。各党支部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将研究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布。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注重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以工作实绩、群众口碑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存在违纪违法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

2.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资格。

3.各党支部组织拟推荐出席学院表彰对象填写审批表(附件2),审批表一式三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于6月14日前报送医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两优一先”审批表.zip.zip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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