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及血液系统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齐医保发〔2025〕23号)》和《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类、骨骼肌肉类、心血管系统类、泌尿系统类、体被系统类和消化系统类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齐医保发〔2026〕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参考黑龙江省内地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现对综合诊查类部分项目及口腔类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知名专家 100元/次
指由符合我省知名专家条件的医师在专家门诊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挂号,初建病历(电子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诊病历传送,病案管理。询问病情,听取患者主诉,病史采集,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进行一般物理检查,书写病历,开具检查单,根据病情提供治疗方案(治疗单、处方)等病情诊治和健康指导。
2、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