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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通知
纪法微课堂(三)| 违规决策篇
时间:2026-07-10    来源:附属一院    浏览:10

典型案例


1.某直属高校外国语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武某个人决定开展涉外合作办学,造成不良影响问题。武某在分管学院继续教育和涉外合作办学工作期间,未经允许,违反学校规定,擅自代表学院先后与英国某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美国某高校上海校区等单位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以学院名义违规招收国际本科班学生,进行涉外合作办学。在违规涉外合作办学中,将招生工作委托给某教育服务中心代理。该中心向学生发放带有欺骗性的宣传材料,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武某的行为背离民主集中制原则,私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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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大学某学院原院长汪某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不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私自决定重大事项问题。汪某任职以来,素以工作能力强著称,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决策上说一不二、雷厉风行。2021年9月,在处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事宜时,汪某明知该事项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审议,为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直接由其本人签字决定。汪某身为高校领导干部,明知“三重一大”事项需要集体研究决策,依然个人作出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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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吴道全违规决策问题。吴道全任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致使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伪造证据;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采取率先发言定调、通报的方式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吴道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相关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19/9/17/19de509b99e04f18ab8db66970405c56.shtml


4.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达其伟违反民主决策原则、侵害群众利益案。2017年至2024年,达其伟在担任民勤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违反《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以个人意见代替重大事项组织决策,指定关系企业作为医疗设备等采购合作对象,插手大额资金结算,默许相关科室违规收取患者医疗服务费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达其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72562.html


相关党纪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1.《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修订)》(院发〔2024〕36号)

2.《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规定(修订)》(院发〔2024〕56号)



警示提醒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重要组织纪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依规决策,是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决策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校院两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规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治制度执行虚化、议事程序不规范、个人专断、集体议事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执行一事一议、依规决策,规范会议记录,按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落实年度邀请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列席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要求,主动接受监督。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守议事决策程序,坚决杜绝个人独断、程序空转,做到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相统一,以务实作风和正确政绩观推动学院和附属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和岗位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坚持原则、主动担当,摒弃观望懈怠心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决策不规范、政绩观偏差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班子集体决策权威。各级纪委(纪检委员)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紧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关键环节,严肃纠治制度落实不严、程序执行不严等问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同级监督,倒逼制度刚性落地。广大教职员工要主动强化主人翁意识,积极建言献策、依规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助力构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决策运行体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


(供稿:党办 李锁利 编辑:宣传科 张杰 一审:陈鹏 二审:吴颖 三审:刘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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