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1号及《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类、骨骼肌肉类、心血管系统类、泌尿系统类、体被系统类和消化系统类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齐医保发【2026】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参考黑龙江省内地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现对部分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医疗纠纷投诉】